“我们是得到消息过来的。不过,对方好像是故意要等我们过来,把事情闹大的。等到我们到的时候,对方人数比我们更多。大家都吃了点亏。”

池韦思也在一边道,脸上一片青肿,显然也挨了打。

“公子小心,这个人我认得,他叫阿不同,是胡人大将军阿不思的二次。他身边的都是同罗人的精兵。同罗人从生下来就会选一匹马驹陪伴,从小到大,人和马就像家人一样。他们对待马,就像对人一样,所以马很能人性。因此同罗马号称除了同罗人,谁也驾驭不了。而同罗骑兵更是号称天下精锐。——这些人都不好对付!”

庄正平在一旁压低声音道,脸上透出凝重的神色。

池家以宣斧铁卫著称,而庄家则以骑兵著称,对于天下的精锐骑兵了如指掌。

但是就算是庄家引以自傲的精锐骑兵也无法和同罗人精骑相比。

同罗人的骑兵坐卧行止都有一套很严格的要求,对待战马,就算是庄家也没有办法和同罗人相比。

最简单的,每一匹同罗马都是和他们从小长到大的,感情相通。它们身上披满铠甲,从头到尾,再到脚趾,全部有鳞甲保护。

单单是这些铠甲,价值就不止数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