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互惠旧约 名实职分(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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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如此,此事便不能轻忽了。
当初九宗先贤,早有契约。明文立定,分为出、入两道。
所谓“出”之道,便是议定了有志开辟新道之人、之宗门,拉拢九宗人才,必需是五百年之会无望者方可,不得拉拢有望夺位的第一流人才。此举道理明显,这“拓宽”之尝试,不能有损于九宗的核心传承的竞争力。
但是九宗之内合适的人物,若有意一试蹊径,各家宗门也不得阻拦。若归无咎果真能另立一道,这一条,是对归无咎最重要的支撑。
所谓“入”之道。若果然有大功告成、开辟近道路径的那一日——
功成之后,或回归各自所奉行道术的原始宗门,或继续以新宗门人自居,一切听本人自愿。
譬如二合宗,合练越衡宗、藏象宗两家形下功法为依傍,最终开辟出了成就近道之路。那么成就近道境界的这人,可以返归越衡宗,亦可以返归藏象宗,也可以继续以二合宗弟子自居。
其实,若是九宗是亲密无间的合作关系,那么这一条约,其实是互惠互利的。
因为一天才人物,在九宗旧有序列之中,只要其在五百年之会上落败,那么其上限便只是星君或者元婴四重境。如此修为,对于一家巨擘宗门而言,真是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效用几可忽略不计。还不如放出去另辟蹊径,或许还有万一之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