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实力,还肯努力啊,最重要的是还有娱乐圈无往不利的大杀器——风华绝代的盛世美颜。这些因素把林妙玉推上了神坛。

按照金字塔的规律,越是上面的人越是掌握着权利、财富、名望。林妙玉的商业出场费基本上达到了业内的最高级,500万。每一场演唱会的收入都超过1000万,而最大的收入还在广告上。林妙玉对于广告的代言十分谨慎,到现在也只是5个,而这五个的代言费平均下来在8000万以上,那些无形的收入已经无法计算。

公司有了林妙玉,等于拥有了一只招财猫,源源不断把财富招进来,更为难得的是林妙玉还年轻,不管实力还是颜值都还没达到顶峰,也就是说,林妙玉还在上升期,这个时候,只要不是脑子进水了,就不会把他放弃。

这也是林妙玉几次提出要解约,哪怕愿意支付10倍的违约赔偿,公司依然不同意。林妙玉的合约工资是100万年薪,对于一个刚刚出道的歌星来讲,这个价格也算是天价了。公司一直未这个大胆的决定而自豪。而林妙玉也感恩公司的大力培养,所以也没有强制解约,打算到了合同期之后就不续约了。

没想到,林妙玉自己没有做到的事情,却被被人做到了。

“什么公司?”林妙玉脱口而出,随即反应过来,“《莎莎工作室》?”

“就是《莎莎工作室》。”经纪人点头。

“《莎莎工作室》是什么背景?”林妙玉很快把内心的情绪压下去。她在签约公司之前,实际上已经被拒绝了三次,那家公司并非没有看上林妙玉,但是都提出了一些过分的邀请,潜规则、陪酒等等。林妙玉那个时候和母亲的关系闹得有点僵,就是因为她唱歌的事情,所以他加入公司也有点破釜沉舟的意思。

对于一些权力没有去争取,当时的环境,她只要公司不提出这些非分的要求,至于其他的什么广告费、商业演出、单方面转让和解约等等都没有去计较。只要签约,对她来说就知足。当然,那个时候,谁都没想到林妙玉会走到如今的高度,她自己也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