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调解之官”,相当于现代的司法调解员。

杀父杀兄之仇,尽量劝说当事人远离当地“避仇”,如果不避仇,调人就可以抓捕他治罪。

若是官吏依法诛杀有罪的人而被复仇的,则成为天下公敌加以捕杀。

如果杀人符合义理,就使当事双方不要同住一国,劝令不要报仇,如果报仇就要判死罪。

若是吵嘴打架,就加以评断和解,不和解,就记录下来,先行报复的要加以惩罚!

这神奇的脑回路。

还真是先礼后兵。

但,这样对仇杀者不是太过宽容了吗?

“大王!臣以为不妥。”

这时,一直坐在下边,一言不发的御史大夫孙武终于起身,说道:“杀人之罪,断不可轻饶。便是为复仇而杀人,亦不可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