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法经(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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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杀人者,有故意杀人,失手杀人,蓄谋杀人,自卫杀人等。为复仇而杀人者,就相当于故意杀人,应判处死罪,或终身服劳役,以儆效尤!”
“这……”
季札愣了一下。
“善。”
庆忌微微颔首道:“孙卿所言,甚合寡人之意也!”
“晋、郑、楚等国先后立法,以治其国。我吴国承周制,行《周礼》,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然,寡人看来,《周礼》的那一套已经过时已!”
“是故,寡人欲在我吴国立法,制定一部《法经》,使我吴国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一听这话,群臣的心里直犯嘀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