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军曹的想法常规来说没毛病,不光思维缜密身体更是足够强壮敏捷,真让他跑回400米外,四行仓库内能狙杀他的人绝不会超过2个。

只是,他唯一没算到的,就是那名出身猎户的冷枪手从一开始就没放弃他,哪怕是步兵炮的炮火不断在四行仓库厚实的墙体上炸响,牛二的手也一直很稳。

以猎枪射杀过狡猾凶悍野狼的新兵或许不太懂什么战术,但新兵知道,想射杀以狡猾而著称的野狼,就必须要比它更狡猾,否则,野狼的獠牙就会撕开你的脖子,利爪就会刨开你的胸膛。

他所有的子弹,不管是偏离的还是射中掩体的,其实都只是试探,他在等猎物丧失警惕。bigétν

果然,他等到机会了,日军的火炮开始反击,步兵开始撤退。

他的目标也出现了。

日军军曹的身体很强壮,一个前滚翻就是四五米远,或许用不了15秒就能滚入下一个掩体。

只可惜,他没有子弹快,更重要的是,新兵选的射击位置是他必经线路。

屎黄色身影刚刚闪出,牛二的枪口就是微微一摆,没有丝毫犹豫的就扣动扳机。

初速达到800米的子弹仅用04秒就跨越350米远的距离,精准命中日军军曹的后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