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句话来讲,如果她想要接到通告,除非国风社全员出道。

否则就是宁可馨单方面违约。

毕竟签约的时候,这句话写得很清楚。

虽然没有写明,让她说动国风社民乐演奏成员集团加入百嘉娱乐,但如果其他人不加入,她就没有通告。

而宁可馨的签约经纪人,在跟她签约时,许诺的却是无论国风社其他人能不能加入,都会捧她。x33

但这样的口头承诺,根本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应。

就算宁可馨留了个心眼,录音了,在法庭上来讲,录音这种东西,也只能作为辅助证据,不能作为判案的绝对证据。

并且对方完全可以说她断章取义。

反咬她一口。

就说当时只是一开始承诺捧她个人,后来又改成了捧组合,一切以最终签订的合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