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我见了工厂之后,先是放低姿态,然后才施展出我的本事,那真叫一个苦口婆心啊,以诚相待,以利相诱,以长期合作为基础,最后总算是解决掉了大部分问题。当然了,也有一些确实不好处理的,无论我怎么磨破嘴皮子,对方就是不答应,那我也没有办法啊,有些问题的解决方案已经超出了我的权限,现阶段的我是无法解决的,那也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不过,也不要气馁,俗话说的好,车到山前必有路嘛。

第三,公司现在的人手实在是太紧张了,所有的案子都压到了我的桌子上,光是每天和迈阿密,伦敦公司沟通的邮件就至少有几十封,再加上电话等等,一天到晚我是没少喝水啊,不喝不行啊,口干舌燥。之前在我的强烈要求下,bill倒是留下来了两个人,可是他们的能力确实有限啊,暂时也只能安排他们做一些简单的跟单工作,譬如设计图稿,样品进展等,虽然按照我的标准,他们真的不大行,但是我并没有要把他们开了的想法。

因为,我觉得大家出门在外,辛辛苦苦,混口饭吃,都不容易的,再说他们的工资又不是我开的,留不留他们最后还是要由bill来决定的,我不能做这种越俎代庖,损害自己同胞的事情,最起码从良心上我是过意不去的。说实话,虽然他们能力不苟,可是他们都还是满努力的,再怎么说都应该给他们一个机会,不是还有一句话嘛,用熟不用生啊,而且,我也会竭尽全力的帮助他们,调教他们,真心期待他们能留下来。biqμgètν

第四,我根据之前的工作经验着手制定了一些基本的公司业务管理条例,当然,首先是要递交给bill去审核了,交上去之后,我本以为他会先批批改改,或者提出一些自己的经验和建议,毕竟他做了这么多年生意,肯定是有一套自己的管理理论的,可是,很快他就转交了我,让celia打印出来,以后照办就是了。

我接过来一看,他奶奶个腿的,你这是做什么啊?因为他几乎没有做出任何修改。卧槽,这到底是他图懒省事?还是想考验我?还是他根本就不大在行呢?前两条,是有可能的,第三条,我觉得不大可能,毕竟他已经30多岁了,浸淫生意场十几二十年了,说实话,实力绝对是有的,那是不容置疑的,和咱相比,也绝对不是一个等量级的,就算台北公司是他的家族企业吧,那也需要管理吧?怎么可能会没有方法呢?

哎,算了,算了,既然他这么放权,就当做他信任我吧,那我也正好趁机施展一下自己的才华,也算是提早为自己的将来划块试验田吧

很快,celia就帮bill找到了合适的住处,他和陈小侠搬到了莲花二村东边,就是皇岗路和振华西路交界的皇家翠苑,三房两厅两卫,每月租金5000元,那是相当贵的了,我有些搞不明白,就你们两个人,你bill还隔一个月才来一次,租这么大的房子干什么啊,呵呵呵,咱这就属于咸吃萝卜淡操心了,有钱任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