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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衙门内的锦衣卫更多,官员也比门口多数倍。如果对官场熟悉的话,就会发现今日刑部衙门内除了刑部以及锦衣卫的官员外,还有大理寺、都察院、兵部、吏部的官员。

这些官员可不是来看热闹的吃瓜群众,他们或是来会审主持今日陈情的,或是来旁听陈情的。

大明跟前朝一样,刑部掌法律刑狱,类似于现代的公安部,与大理寺、都察院并称“三法司”。

大理寺类似于现代的最高人民法院,也掌管邢狱案件审理,古代掌刑曰土,又曰理,大理寺的“理”就是“刑”的意思,大理寺就是“大刑寺”;都察院是明朝的最高监察、弹劾及上谏机构,兼理刑名,也拥有司法审判权,类似于现代的最高人民检察院。

在明朝,这三个机关都掌有邢狱大权,不过也有分工。邢狱案件主要由刑部审判,大理寺偏向于慎刑机关,负责对冤案、错案的驳正、平反,如果大理寺不同意刑部的审判结果,可上奏申请圣裁;都察院主要负责对刑部、大理寺的监督,享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特权。三个机关之间,互相牵制,互相监督。

一般的刑事案件,由刑部审理,如果案件影响力大一些,案情重大一些的话,就要会同大理寺、都察院、通政使以及吏、户、礼、兵、工等部门联合会审了,可能是九个部门一同会审,也可能是若干个部门一同会审,这就要看案情大小了。如果是案情特别重大的话,就要由这九个部门的最高领导来联合会审了,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九卿会审。

当然,明朝厂卫机关制度比较独特,很多时候会审的时候都会有锦衣卫或是东西厂的官员参与,甚至起主导作用。

本来朱平安弹劾赵大膺一案,计划是由刑部、锦衣卫联合会审的,不过计划赶不上变化,这几日形势变化有些大,弹劾严嵩及其党羽的奏折多了,导致朱平安的弹劾案也倍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