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陪老婆上班。...)(第5/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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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里养了只金毛。
是之前乐聿风办案时收留的,他家遗传性地对狗毛过敏,干脆送到了他那里,他对狗没兴,又送到这里养着。
所以这狗不认识他,也不认识沈千橙。
这条金毛脾气好,每天会自己出去遛自己,回来让庄园管家打理得很干净。
沈千橙第一次知道秦则崇养狗,实在难以想象。
她这个人对毛绒绒的动物没有抵抗力,吃早饭的时间,它就在餐桌边躺着,爪子搭在她的拖鞋上。
沈千橙给它扔吃的:“张嘴。”
等金毛吃完,又夸道:“你比你主人听话多了。”
“你也是它的主人。”餐厅门口传来秦则崇哑沉的嗓音。
说他坏话被听到,沈千橙丝毫没有尴尬感,反正昨晚没有张嘴的又不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