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两百四十一章:判刑(第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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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
胡秀茹,楚弘,楚静故意杀害楚商案开庭审理,庭审很顺利,结果也很公正,三人故意杀人罪名成立。
楚静被判了五年,胡秀茹和楚弘并包庇罪,判处六年。
三个还需赔偿楚商和程熙然身体以及精神的双重损伤。
两名执行杀人的凶手也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没收非法所得。
隔一天,楚同光和楚同湘的案子也开庭了,庭审同样很顺利,毕竟证据确凿,楚同光和楚同湘也没能耐当庭翻案。
两人最后以挪用资金罪和侵占职务罪分别被判刑有期徒刑二十年,并没收非法所得,拍卖固定资产偿还挪用的公款。
审判长宣布完判刑后楚二婶当场哭晕了过去,楚同光家算是彻底人财两空,以后楚二婶和儿子女儿过日子都困难。
楚同湘家也好不到哪里去,丈夫孩子哭成了一团,全家原本就指着她一个人从楚家弄钱回来,现在她不仅坐了牢,还被没收了财产,家底被掏空了都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