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特呢,最喜欢和小妹摇色子,几乎要着迷了,要不怎么说这家伙是个老江湖了呢,狡猾,见多识广,还听说他大学时候辅修过心理学呢,所以他特别的善于察言观色,因此他的胜率奇高。每次都把他身边的那个小妹给灌的七荤八素的,晕晕乎乎,尽管如此,皮特仍然不尽兴,撺弄着那小妹喊其他的小姐妹一同前来助阵,虽然她们人多势众,可是照样是铩羽而归。

散场的时候,整场的小妹几乎都是东倒西歪的,第二天有的小妹就不敢再和皮特玩了,因为她们有的还想去赶第二个场子呢,这一喝多了,还怎么去啊。而皮特呢,看他那兴奋劲,好像得胜了的大将军似的,在这里纵横捭阖,挥斥方遒,实在是太满足了。我估计,要不是太晚了,明天还要上班,那他几乎可以不眠不休了。

其实啊,这个游戏很简单,就是两个人或者几个人摇色子,摇定离手,然后一个人先说x个y,譬如5个4,7个6其中的一点可以代替任何一个点,之后下一个人会根据自己手中的色子点数,选择开或者跟着加码,开就是打开所有人的色子,看看有没有那么多,如果不够,被开的人喝酒,如果够了或者还多了,那么开的人喝酒。

这个还是需要一定的智商和经验的,一靠算数能力,也算是智力比拼吧,参与的人越多,可能出现的组合就越多,猜测的难度也就越大;二靠经验,就是你怎么样用气势和假象去唬别人,看能否唬得住不?

诺曼呢,他酒量不行,唱歌也不在行,他最中意两点,一,就是吃。

自从oriss第一次带我们来这里之后,他就算是尝到甜头了,几乎每天都会问,今天还去不去啊?什么时候过去啊?

那谁知道啊,我们几个也懒得理他,实在烦了,就让他去问orriss,可是他又不敢,也不知道该怎么问。ъitv

可是这小子也不是白给的,他很快就摸出了规律,他知道orriss是不可能自己去的,所以只要我们几个下午回来了,他就不时的出来看看情况,小耳朵竖的直愣愣的,只要在制图室听到外面有任何风吹草动,他都会立马冲出来,喊道,是不是要走了啊?是不是?

有时候我们正在忙得焦头烂额呢,谁有那闲工夫去搭理他啊,他一看没有人理他,便悻悻的回去了,可是要不了一会儿他又窜了出来,再来一次。biqμgètν

有时候,他忙完了,那我们可就惨了,他就像个蛆一样,在你身边扭来扭去,没有一分钟的安宁,每次一听说要去夜总会了,哎吆,你可没有见到他的那个高兴劲,简直是比成了仙还得意。后来才知道,原来最近他每天晚上都不吃晚饭了,省下来肚子,就是为了大吃大喝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