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迷地总计lxii(62)个魔法师协会分区中,获得l(50)个以上的区分会承认其大魔法师的资格时,就会自动受封为法圣。剩下极少数的区分会再不愿意,也必须以法圣尊称。这是迷地上,魔法师想获得这最为尊荣的称号,所必须要达成的条件。

一般来说,受封为法圣者,无不是实力与名气兼具之人,缺一不可。不曾有过那种单纯以大功绩,获封法圣者。因为对一地有所贡献,并不代表对其他地方同样有贡献;所以一个区分会会承认一个人的功劳,但这份功劳放到其他区分会眼中可能就不算什么,因为其他区分会没有受惠到。

但这项前无古人之事,似乎要在今天被打破。因为按照浏览器魔法创造者的条件,各地的魔法师协会想要推广这项知识的前提是,承认他过世的老师,查理?李察克是一位大魔法师。只要所有区分会都承认了,那这一位已经不在人世的查理?李察克就会被追封为法圣。

因为实力以外的要素,承认一个人是法圣,历史上不曾有过。追封一个死人为法圣,历史上同样不曾有过。而这两种开创性的事情,被六十二位会长们拿到台面上讨论。是要就这样,顺势推动,尊称那一位为法圣,还是维持原本的模样,大家装傻,当作不知道。

会长们的讨论结果很快就出炉了。结论是:那就追封吧。反正只是追封一个死人,他不会跳出来要求法圣的权力,或是朝着其他人脸上指指点点的。而另外一边,则是浏览器魔法会带来的实质收益。一个虚名换一个实惠,有哪个法爷会脑袋僵硬到非得推掉这样的好事。

封不封法圣,只是魔法师们对于一个头衔的争论,真正跟世间有关的是这笔资金的用途。拓展魔法师的影响力,可以说是每一任魔法师协会会长的宿愿。比起贵族的掣肘,和教会势力的竞争可以说是魔法传承的一大阻碍。双方撕破脸大战,在历史上发生可不是一回两回而已。

但阻碍魔法更大规模的传承,问题还是出在资金上面。想要有人教,想要有更多人来学习,从中找到适合学习魔法的苗子,这些都需要钱。

或者再说清楚一些,就是需要这些人不愁温饱之后,才有余裕学习魔法与教导魔法。假如整日里只想着今天晚餐在哪里,今晚能睡在什么地方,哪里还有闲功夫学魔法、教魔法。而查理?李察克法圣基金则很好地填补了这样的需求。

当然,对某人来说,他十分清楚这笔钱落入各地区分会的手中,难免会有中饱私囊的情形发生。但那又如何?这又不是救援灾难的救命钱,跟人命无关。即使只是部分用于自己所设想的用途,也还是可以将魔法传播到原本跟魔法师的世界完全无缘的那群人身上。

这对于魔法的传承来说,就多了无数的机会,对某人而言也就足够了。传承自那位恩师的理念,他给出的是一个机会,而不是保证每个人都能靠魔法而生活无虞,这是两种不同的概念。要不然靠自己一个人,能帮助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