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联盟盟约》第五条所述,「除本盟约或本条约另有明文规定外,凡大会或理事会开会的决议,应得出席会议之联盟会员国全体同意。」

在许多决议上,国联大会都需要遵循这个看似“尊重与平等”的规则——必需由全体成员国一致同意才可以生效,反之,如果有任何一个成员国否决则决议无效。

如此一来,效率

《后明余晖》第一一〇章 大会上的针锋相对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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