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27年,天启七年,陕西,澄城县。

高初五带着三个高家的年轻人,走进了县城的大门。

四人都是从没出过村的土包子,这一路从高家村走过来,足足三十余里路,全靠嘴巴甜,在路上见人就问,几次走错了路都靠嘴巴问了回来。

走进县城大门时,日头已经挂在天空正中间了。

午时,最热的时候,室外气温高达40度,四个年轻人热成了狗,垂头丧气,没精打采,整个人轻飘飘的。

“初五哥,要找师爷,就得去县衙门吧?我好怕衙门!”

“听说知县老爷吃人不吐骨头。”

“那些衙役也一样吃人不吐骨头,好可怕的。”

三个年轻人都怂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