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元朗孝敬谷老爷子一根三百年的野山参,送给金老爷子野生灵芝做见面礼,都是滋补身体的好东西,尤其是对于老年人来讲。

“金爷爷,您老真是火眼金睛,一眼就能看穿,我送您的礼物是两百多年的野灵芝。”厉元朗打开漆盒,暴露出里面灵芝的样子来。

这株灵芝是紫芝,外观呈肾形,菌盖木栓质,有柄,高和宽约17厘米,柄侧生,形长,菌盖及菌柄均有黑色皮壳,表面有漆样光泽,并有环状棱纹和幅射状皱纹菌肉锈褐色,菌管硬,与菌肉同色管口圆,色与菌管相似孢子褐色,卵形,内壁具显著小疣闻之气微香。

“你准备这东西一定是费了不少心思,花了不少钱吧?”金老爷子抬起眼皮只是粗略扫了一眼,表情不怒不喜,正如金维信所说那样,他这是对厉元朗送东西有些不高兴,是要发火的前兆。

“钱没花多少,您知道的,我们水明乡地处山区,山上长这种东西,倒是心思花了不少。”

金老爷子本以为厉元朗会狡辩,编各种理由,但是没成想厉元朗会主动承认花了心思,令他有些意外。说实话,像他这种身份的人,什么没吃过见过?就是弄来上千年的野灵芝,他都不会感到惊奇。

“说一说,花费你的什么心思?”金老爷子目光如炬,透着凛凛寒气。

“这根灵芝采于我们乡的旧地村,史料记载,那里是当年高祖皇帝曾经住过的地方,而采摘灵芝的地方就是位于旧地村北山密林,那里至今还有古迹遗存,并且,我还带来一些土,您看,黑色的土质,油汪汪的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