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六章时不我待(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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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六章时不我待
锦衣卫在蓝田县横行无忌……
当然,只要他们不犯法,在蓝田县执行自己公务的时候,确实没有人阻拦。
这些天来,袁敏几乎查阅了蓝田县几乎所有的文书,不论是钱粮账簿,还是户册,亦或是刑名薄,他甚至亲自走访了团练,并按照团练名册核对了不下三千人。
名册与本人属实,每一个被查验的团练都有训练记录,武器发放记录也与团练本人持有的武器相符。
一里之内有团练五十二人,弩六柄,弓七把,弩矢二百四十,羽箭一百四,木质长盾六面,圆盾十一,长矛十六枝,校刀四十一把,里长与队正各自持有一杆鸟铳,每一月必定操演五日!
据袁敏所知,大明军队中,除过边军,以及几支常年作战的军队,很少有在装备一道上可以超越蓝田县团练的,当然,数目庞大的卫所兵与蓝田县团练相比,他们似乎才是种地务农的百姓。
蓝田县团练成立于崇祯五年,成立的根据就是崇祯五年二月兵部下发的《地方团练疏》。
这个策略的初衷就是为了发动百姓结成团练自保,是一个很好地政策,蓝田县执行这个政策执行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