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有了人间四月天,都爱用此描述温暖。

当北半球的城市都开始将脚步踏入草长莺飞时,或许只有伦敦还在犹豫着,为是不是跟上队伍,进入又一个春天而踌躇不定。

一开始,尽管白日被拉长,但阴云细雨一直盘桓于此,还有时不时,被狂风捎来的冰粒,砸在窗户上叮叮作响,这使得伦敦的春天似乎是由一个又一个独立的片段组成。

若是幸运,会是一天,但更多的是某个午后初晴的几个小时里,某个随机时段里的时光。

或许还没抖落开伞,便有一道阳光穿过乌云,渗进金红色的光来。

清晨拉开窗帘的春光乍泄,也别高兴的太早,兴许等你再回家时,鞋子上就布满褐色的泥点。

晴一天算不得是春日,两天有些勉强,人们也不愿意承认,可大家都知道,也许三天就到头了。

生活在伦敦这个城市的人,会由于晴日的到来而欣喜,言语神情之间充满感激。

他们会用嫌弃的口吻说着“好天气不会持久”,却又满面笑容,更加珍惜这种带了一些虐恋味道的眷顾。

可终究,春就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