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

临江市,明珠区。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左边一个办公室是办结婚证的,门可罗雀。

右边一个办公室是办离婚证的,顾客盈门。

此时,一个戴着帽子、墨镜和口罩,身材气质都很出众的女人正皱眉对工作人员问道。

她旁边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男人,身材高大,剑眉星目。

两人从早上民政局开门就过来排队了,好不容易排到,把签好的离婚协议和相关证件交上去。

却听工作人员说不能立刻离婚,需要什么离婚冷静期。

“根据最新的《民法典》规定,办理离婚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如果夫妻任何一方不愿离婚,可以来民政局撤回离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