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太平猴魁(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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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么喜欢篮球?”
阮羲和这样问。
说起来也是,之前每一次见他,他都在篮球场练球。
那么专注的做一件事时,其实很迷人的。
而且打球的男孩子本事就自带一种说不出来的魅力,当篮球入筐的那一瞬间,所有围观的姑娘们都会情不自禁为他欢呼,所有的注意力都会聚焦过去。
她曾经陪很多个男孩子打过球,看过很多,也学过一些,陆慎允绝对是那些人里面打球打的最好的。
就好像这是他的本能,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他想让球往哪里走,球就会往哪里走。
当汗珠低落,他的眼神里只有胜负,一切都不会分得他半点注意力。
这可能是阮羲和一开始对他感兴趣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