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她们嫌弃你的服装设计,你就不出面说说。,”

虽然很想明哲保身,但林还是被芬的提问给拖下水。他苦着一张脸,说:“喜欢什么样的衣服,本来就是个人的主观想法,要怎么去影响。再说我早就讲了,我可不知道现在迷地流行什么样的服装。可以肯定的是,那绝对跟我的设计没有什么关系。所以说不要去计较这个好不?妳喜欢,妳穿就是了,管别人怎么想。”

是呀,林这可是把真心话给说出来。当初自己的涂鸦簿里面,仓鼠形的斗篷,还有浣熊、棕熊的可爱型连身睡衣装。做衣服做到起劲的几个女的,可是将设计忠实呈现出来。

哈露米披着仓鼠斗篷到处乱跑,卡雅在晚上穿起浣熊装,这些奇景也就算了。某女则是一身可爱型棕熊连身睡衣,在大贤者之塔内还一蹦一跳地走着。这可让目睹的男人顿感某位前魔王的人设崩溃,整个人都不好了。

当时他就有种感觉,芬的品味有异于常人。所以即使走迷地风格,今时今日遇上这些走在迷地时尚尖端的女人们,同样会被嫌弃到怀疑人生。

然而今天遇到了,芬也开口问了话。要是装死不回答,后果可能很严重,所以林才做出了那软弱无比的解释。可惜这种示弱的表现,看在对方眼里就是一个小胜利,那名带头的女性愈加趾高气昂,来到芬的面前,着实上下打量了一番后,说:

“这是那个男人设计的?只会迎合一些蠢货的喜好,可算不上什么品味。不过看妳穿得那么开心,我到是怀疑妳还有没有得救。”

挺着胸,叉着腰,芬向前走了几步,两个人几乎要贴在一起。“有美好的东西就要用最高明的方法展示出来,收获一些忌妒的眼神。我可不像妳,明明没什么本钱,却还要穿着低胸的服装再挤出一条沟。穿着束腰很辛苦吧,付出比旁人多了数倍的痛苦,只为了换来虚假的羡慕眼光。我在想,当看到真实那一面的妳,有没有哪个男人是不感到失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