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没有犯乌龙的话,大概间客会是2010年最佳作品了。

标题很,但那是刘德华说的话,我只是用来吸引眼球,想说以及能说的,不过是谢谢二字。

算不算实至名归?当然算,因为我就是这样认为的,你们也是这样认为的,这和自恋无关,和文无第一那句话也无关。在我看来,这是每个靠文字混饭吃的人应该有的态度,你得认为首先认为自己写的好,才能写出大家认为写的好的东西。

不认为的朋友也是好朋友,真诚拥抱一下,希望下本书能让你们这样认为,因为我肯定会写的越来越好,关于这点,我有信心有态度。

换个角度看,写也算是熟练工种的一部分,除了某些我很羡慕的天赋之外,其余不过勤奋二字,烂笔头三字,练笔不辍四字,熟读万卷书五字,还有诸多六字七字我就不列了。

手熟耳,当然不纯是。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喜欢写东西,小学作文经常受表扬,中学更爱写,再没受过表扬,因为我的语文科代表才气纵横,真的才气那种,我很羡慕嫉妒恨,高中开始写东西,连周记都当成很认真的文字在写,但很不巧,高中语文科代表才气也他真正纵横,我更加羡慕嫉妒恨。

上了大学,我还在写东西,然后发现自己这辈子最爱的果然就是写东西,所以后来我就一直在写东西。

写了很多,有非常多的文字早就烧了,跟着硬盘毁了,还有些藏着的,因为确实很难看。

婴儿不是生下来就会走路,也没人生下来就会写东西,早期穿开档裤的照片,最好还是不要四处去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