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是个新鲜事,我要看看这大理寺会怎么审?那被挖了双眼的婢女呢?人还活着吗?”

按照大清律,不管是花钱买的仆人还是家生子,都是大清子民百姓,受到法律保护。这个案子中,赫舍里氏挖人眼珠犯罪在先,那屠夫最多被判流放三千里,一辈子到边关去做一个苦力。但在这之前,如果受害婢女还有其他家人,纳兰明珠要替赫舍里氏对其家人进行赔偿。

也就是说,此案赫舍里氏和屠夫两人共罪。

如果纳兰明珠以权谋私,给大理寺施压,说不定直接就把赫舍里氏从中摘出,随便拉一个人来当替罪羊。如此一来,既不用赔偿,屠夫还要给赫舍里氏偿命。

这事儿,康熙也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凭纳兰明珠自己去胡搞瞎搞,算是默认这位内务府总管弄权,反正不会侵犯到皇帝的利益,反而对他还有好处——纳兰明珠说不定会更加衷心。

只是胤禩如今知道了这件事,怎么可能就这样轻易放过纳兰明珠这个老匹夫?此案可有的大做文章呢,他不让纳兰老匹夫死,也要让纳兰老匹夫脱下一层皮来。

“走,去汤府!”

乘坐马车,胤禩从汤府后门入内,和汤志明商量不多时,内秘书院尚书就离开家前往大理寺。说是要监察案件审理,实际上就是帮八爷盯着纳兰明珠。

果不其然,纳兰明珠还真就排了交好官员,还不止一个,四五个二三品的京官盯着,审案的大理寺卿就差没有在脑门上挂一滴汗,表示自己心中亚历山大。

只不过官大一级压死人,作为内秘书院尚书,正一品京官,而且无论汤志明说什么都可以直达圣听,他根本就不把这些二三品‘大员’放在眼里,只一句:该怎么审就怎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