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对方走不远,也走不快,必然是在案发现场附近行走的!

那在这一起案子

王盛眼前一亮,“时间就是路程!”

“半个小时,去掉打电话,以及还没洗完澡的时间,就多算一点,二十五分钟吧!”

“二十五分钟,开车能跑多远?”

“二十公里的?”

“多了。”

徐驹摇摇头,“考虑一下晚上十点的道路。”

“虽然车不多,但也不能以这个速度在机动车道狂飙,除非对方走了高架,但没道理,卖一下还得开的这么快。”

“所以,考虑一下,大概率是十五公里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