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周钧与孔攸商定了敦煌古道重建的诸多事宜。

过了些日子,周钧没有等来朝廷批准敦煌古道的圣旨,却是等来了朝廷关于康家的判罚。

康家勾结匪类,袭击长行坊,戗杀府卫,又私贩蛊药,罪入『十恶』。

判罚如下:主犯不论首从,皆处斩刑;犯家直系父辈及十六岁以上男子处以绞刑;犯家妻妾、弱子、祖父、兄弟、姐妹全部没入官为奴婢;家中的部曲、奴婢、资财、田宅也全部没官;伯叔父、侄子无论是否同居,皆流三千里。

听到这判罚的时候,周钧有些意外。

当初他将康家罪行报至长安的时候,定性为不义、造畜蛊毒和厌魅;但是经过刑部和大理寺审议,康家的罪行被重判为谋叛。

后者是仅次于谋大逆的罪名,无论是恶劣程度还是判罚力度,都要高于周钧的定罪。

为了监理此案,刑部侍郎和大理寺右寺丞,专门带着下辖,千里迢迢来了凉州。bigétν

周钧和孔攸小心陪着这二位办案,通过旁敲侧击,才打听到,原来那伙沙州的马匪,被押解入长安一番审问之后,居然审出这案子和吐蕃人还有着联系。

如此看来,康家之案被定性为谋叛,倒也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