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责制领养,就是指领养人要签署一些契约,一旦违规将会受到惩罚。

这种制度听起来有点不合理,一旦涉及签署契约,所有人心里都会不舒服,尤其是有些契约,还会要求‘保证金’。

但是契约是作为一个双向保证,也是筛选领养人的一个门槛。

毕竟决定领养一个生命,不应该是一时心血来潮,而是权衡利弊后,作出为它负责一生的决定。

责任心和担当,才是一个合格主人必备的条件。

其次,就是经济条件。

说实话,对于设置这个‘保证金’,肯定会引起不少人的反感,认为这就是变相买卖。

但说实话,养宠物毕竟也是一个额外开销,如果自己生活都困难,基础生存都成问题还是尽量避免额外负担。

虽然不近人情,甚至有些歧视穷人,但却合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