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的工作呢,是上边一根针,下边千条线,想要完全的按照相关的规定来执行呢,是不可能的,乡呢,是解决矛盾的,不是说制造矛盾的。

内部的矛盾和外部矛盾是不一样的。

以毁苗这件事来看,要是正常严格处理的话,那昨天动手的人,全部都要抓进去的,从周家屯这边动手的村民,到齐洪江这边带着的人,动手就是互殴。

谁也别说什么冤枉不冤枉的,周家屯的村民本来对于村里的机动地有意见,觉得太多了,那应该通过正确的渠道解决,向上反映。

可是周家屯的村民也没有,只是联合起来占了地,把不属于自己的地种上了青苗,按照规定毁了也不是不可以的。

动手了,那就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因为聚众呢,顶格处理,所有人进去蹲半个月。

齐洪江这边动手的人也是一样的。

剩下村主任周老蔫,失职,走正常的程序,对于村支书的职务,进行罢免,对于村主任的职务,按照正常的程序,开始上报县里人大,走流程开选举会,罢免村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