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香灯烈夜,月好情圆(自传)上(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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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史》记:公元341年,一季末、二季初,春林转层,森枝夹路,帝都长安发生了三件大事!
第一件,便是羽林中郎将陆凌矗羽林仗,步踏春意,行遍山水,从薄州彰武郡彰武城中,跋涉千里,将我,带到了京畿长安。
出生那日,外祖母为我取名单字一玲,意为王的诏命!
我能有今日之果,想必外祖母花费了不止一日之功吧!
我看着长安城繁华盛景,心中涌现出默默哀愁。
无需外祖母细言多说,我很清楚我为何要来、为何而来,无非是取悦天子,拉拢朝臣,开拓人脉,助我那二弟公孙跋,振兴家族,延续公孙家族威仪。
我自认没有那么大的能力,但既然来了,便要努力一试,最起码,要让我公孙家族有足够的财力和人力,把老旧的宅子,好好地翻新一下。
外祖母待我无微不至,但她从未问过我想不想来,愿不愿意来。
毕竟,在那位支撑了公孙家四十余年的外祖母眼里,儿女私情在家族复兴面前,简直不值一提,不止我们姐弟三个,如果家族需要,外祖母会为了家族,牺牲任何人,包括她自己。
坐在香车里,我看着手中的竹简,不禁微微一笑,上面恰好写着: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诗经·大雅·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