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件事是成立土地司,分土地。

军户的田地全部收回国有,然后再往外卖地。

军户如果想继续种地,那么土地司根据军户的人口,按照每人最多五亩的上限,往外卖地。

(明代有上田,中田和下田之说,实际卖地的时候会根据田地的属性对数量进行更改,这里就不过多赘述了。)

有钱的可以直接买,没钱的也可以低息向土地司“贷款”买地。

由于利息低的吓人,百姓们纷纷买地,并举手称赞。

第三件事是坚壁清野。

凡迁徙进城的百姓,官府发钱发粮食,分配临时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