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每入账一两商税,各个地方私吞的费用会高达二两银子甚至更多。

用世宗的话说就是他们拿两百万,朕拿一百万。

以扬州商人为例。

商人通过运河将一船货物运往北京,期间要经过南直隶,山东,北京三个行省。

而这三个行省下面又有很多府州县。

每个地方官府都会在沿途设卡,索要过路费,过河费等各种费用。

地方收到这些钱后不会将钱上交朝廷,而是留作私用。除了填补往年的亏空,大部分都被官吏贪污了。

未能发展成的另一个原因是朝廷政策。

历朝历代都重农抑商,一旦经商就不允许进入仕途(清代扬州盐商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