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独立时13个州,加上后来新加入的3个州也不过16个州,如果按照“一州一票”的原则怎么会有71票占优势呢?

在美国收购路易斯安那以前,美国实行的是代议制,各州投票并不是选民直接选举,而是由各州议会选出的选举人团选举,获得半数以上并且票数最多的当选总统,第二则是副总统,如此一来就会出现一个州有4票,甚至更多的情况了。

这个制度开始于1788年,一开始美国各州拥有的选举人票数同该州在国会的参、众议员人数相等,参议院由各州选举2名议员,众议院人数则根据各州人口比例来确定。

不是人口数量,是人口比例,公民和选民并不是一个概念,并不是说是美国公民都有选举权,比如妇女就没有,选民和公民的人口比例越高,众议员人数越多,选举人票数也就越多。乔治亚州在2名参议院议员的基础上加上2名众议员,合计4票。bigétν

在选举开始前已经有人表示不安,国父们一开始的设计中认为得票最多的就是最好的,第二多的就是差一点的,并没有考虑到总统和副总统之间政见的问题。

约翰·亚当斯和杰斐逊在华盛顿手下任职的时候就因为政见不同发生过不少冲突,这中间还要加上一个汉密尔顿。虽然因为各种原因汉密尔顿几乎已经无缘总统的宝座了,但是他是美国的财政部长,同时也是美国国债制度的开创者。

独立战争让刚组建的联邦政府国库亏空,毫无国际信誉可言,在各州都无力还债的时候汉密尔顿提出联邦政府统一承担并偿还所有州的外债。

这个制度一开始是被否决的,但是汉密尔顿却很坚持,只有建立统一的国债,美国才能在国际上立下信誉。

总而言之呢,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对自己连任并不抱希望,他在内政和外交上均没有明显成绩,尤其是在通过了扼杀新闻自由的《外国人和煽动叛乱法案》后反对之声更是四起。即便他经常走入酒馆里,和普通美国人一起喝酒。

酒馆通常也是选票站,这不仅有利于向选民免费派发点小酒,还是人们获得新闻的场所、报纸和最新的政治小册子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