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荣耀即吾命(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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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镇熙熙攘攘准备走商的人群之间,冬日早晨的阳光下,夹杂着两道年轻的身影。
两人的模样很是奇怪,惹的众人纷纷侧目,走在前方的断臂青年,像是一个刚刚走出家门的稚童,对周围的一切都极为好奇,左顾右盼,遇到新奇的事物就会停下来仔细观看一番。
时而观看叫卖糖葫芦的中年大叔,时而观看售卖雪原皮毛等特产的路边地摊,甚至还在胭脂铺前驻足良久,目不转睛地盯着成群结队的小娘子们试用最新的款式,要是一般人早就被彪悍的北方姑娘们骂上一句登徒子,但是因为青年太过俊美,却惹得姑娘们通通红了脸颊,竟然还有几分娇羞模样。
断臂青年的背后,机械般地跟着一位少年,就像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蒙着布条的眼睛内,隐隐有红光一闪一烁。
人族的生活方式和帝国迥异,大漠黄沙之下,很难像眼前这般,忙碌中带着悠闲,虽然运奄氏在太阳帝国的封地莱茵城,在运奄初秋老太太的治理之下,大部分都借鉴人族,但是当运奄拓跋真正踏入属于人族社会之中,则发现,一切从根本上就不相同。
由每一个人族子民所散发的烟火气,所表达的意义是为了活得更好,而在太阳帝国,每一个普通的异族,想的都是如何活着。
运奄拓跋在一家客栈之前停下来脚步,抬头望去,头顶之上青松客栈铁划银钩的四个大字映入眼帘,随后踏步迈入其内。
这家客栈的甲字包房之内,断臂的年轻人和衣而眠,呼吸平稳,而自封自己的镇羽侯家二公子林霄,依旧像是一具雕塑一般,独自站于墙角,毫无生机。
这两个年岁不大的年轻人,穿梭大半个延绵不绝,危机四伏的虎卧山脉,没有任何的停留,所以就算强如超一品禁忌者,此时也感觉到了疲惫,这位自太阳帝国偷渡而来的大逆后辈,自然是没有银子住店,但是其从怀中取出了一块玉之后,这间客栈的甲字包房就可以住上一辈子。
一个时辰之后,床上仰躺着的断臂青年睁开了双眼,然后坐起,轻轻撇头,那双桃花眼看向房间角落里站着的镇羽侯二公子,轻轻开口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