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已犯七出之条(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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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老夫人瞧着老爷发这么大火,愈加憎恨老太君和沈皓月,就是他们挑起来的事端,也愤懑老爷竟半点不顾外人在场,对儿子发脾气。
“皓月也有错,发生这么大的事,不跟家里说一声,你若告知祖母,祖母还能让你出那一百两不成。”沈老夫人气不过去道。
“你可莫打秋千了,你若有为考生们出一百两的心怀,如今这些家事还要闹到我出面?”沈老爷哼道。
沈老夫人吃了一瘪,睨一眼沈皓月,不再说话。
沈老爷命令儿子道:“此事无还转,未告知就卖了她娘的铺子是为盗,已犯七出之条,你去写休书,休了这蠢妇!”
张氏紧抓住沈二爷的衣摆,苦苦哭求,“二爷,不可啊,二爷……”
沈二爷跪下求沈老爷道:“父亲,儿与香云相濡以沫多年,怎能说休就休,此事还待查明,不能听信皓月片面之词啊。”
“嚯,沈家二爷好啊!原先宠妾灭妻,今日宠妻贬女,我这外孙女这些年在沈家,没娘疼没爹帮,怕比当年她娘过得还憋屈!”老太君愤然道,“你们沈家休不休妻,老婆子我不管,只这贱妾手里怎可握着我女儿的铺面庄子!今日必须还回来!”
沈老夫人一听,李氏的嫁妆虽不在她手里握着,但放在二房好歹也算是沈家的,怎能还给李家去,连忙说:“当年二儿媳亡故时,老太君就说好了,她的那些嫁妆是留在沈家,以后给皓月和季洲的,现在要说话不算话了?”
老太君斜眼一睇,“我说话不当数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