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时的李玉看来,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因为当时觉得对王兰奇和韩东愧疚。

这种愧疚之情很深,让李玉不由得想,恐怕王兰奇想说服其他股东,并不容易,如果给她写上期限,在这个时间里,王兰奇没办成怎么办?

也正是这种心情,使李玉当时就没有写期限的打算。

除此之外,在李玉看来,只要把委托给了王兰奇,恐怕这部分股份就有成为烫手山芋的可能。

王兰奇拿到委托授权以后,如果根本办不成,这份授权委托,在她手里也就不会起任何作用。

恐怕她也只能再把授权委托还回来,风平浪静。

可是,一旦王兰奇通过这个委托办成了,恐怕美国李氏就得罪了楚南。

如果这时,楚南通过舅舅找自己老爸,让他们委托到期后收回来,怎么办?

这时,美国李氏就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得罪王兰奇,按期收回授权委托,二是得罪楚南,继续延期授权。

既然决定把授权给王兰奇,就已经是站在了王兰奇一边,已经得罪了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