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代,没有破获的悬案太多了。

登记在册的无名尸体多的数都数不清。

这被害人要是晚十天半月,或者半年以后才被发现,估计破案的机会就渺茫了。

了解了当时情况之后,叶默就让人将尸体运回去支队法医科进行尸检。

安水县公安局是没有法医部的,全市配备法医的大队只有两个。

尸体需要进一步确认死亡时间,并且还要抽心脏血进行化验,检验是否中毒等等。

在案发现场已经找不到任何证据,叶默就直接收队。

这年代警力很珍贵,叶默尽量不浪费多余的警力。

比如说从支队调警犬过来寻找头颅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