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煮肉的时候就馋得狂吞口水,现在捞出一段排骨,肉已经被炖得脱骨,咬一口汁水横流,满口浓香。

“真香啊!”

吃完排骨上的肉,将骨头里浓郁的汤汁吸出来,然后把骨头嚼碎,全都吞下肚子。

这么贵买来的骨头,不可能扔的。

这也是他买鹅回来看家护院,却不愿意养狗的原因。

吃了这顿肉过后,他发现好像没那么容易饿了。

以前每天要吃四顿,今天只吃三顿也没觉得太饿。

这么算起来,吃些肉,还能省下一顿饭。

以后还可以十天半个月地吃一顿。

感觉有点奢侈,但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练武就是要多吃肉,进展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