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旗帜上写着“赵大王”三个大字。

另一面旗帜上则写着“替天行道”四个大字。

县尉大人这一段时间以来,剿灭的山贼土匪无数,敢立起旗帜招摇的,却还是头一回遇到。

如果在太平年代,这已经算是谋反的重罪了。

县尉不由分说,率领手下的兵丁往山口杀去。

山上盗匪见到官军杀来,不但没有逃跑,反而躲在山口高大的栅栏后面,向官军射冷箭。

县尉早就被这些山贼惹得怒火中烧。

当即他祭出一颗碗大的火球,“咻”地一下就飞了出去。

火球如一道流星划过,砸到栅栏上,引发一片熊熊烈火,烧得山贼一阵惨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