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晨没有理会康贵中。

顾晨接着说道:“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你的所作所为已经犯下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你故意毁灭证据,构成销毁证据罪,应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两罪并罚,并且你认罪态度恶劣,通篇都在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所以我请求审判长判处康贵中十七年有期徒刑,并且对唐建国进行民事赔偿15万元!”

顾晨说完这些之后,康贵中的态度变了。

康贵中一下子就害怕了。

两罪并罚,十七年啊!

十七年!!!

这被判十七年,等于下半辈子都要在监狱里面度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