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律师开口:“我方当事人朱桂珍,事发当时也在长风街上,谢思雨在开车撞到张国斌后,又开车撞到了朱桂珍,是一起连环车祸,谢思雨考到驾驶证只有一个月,开车技术一般,应当承担本次主要责任,请求赔偿我方当事人朱桂珍十万元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费用。”

朱桂珍和张志强就在原告席上等着要钱。

虽然他俩互不认识,可要钱的目的是一样的。

有钱就行。

反正谢思雨开着奔驰,家里应该也不差钱吧?给他们一点钱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给他们一百四十万就好了。

至于谢思雨自己坐牢几年,关他们什么事情啊?

律师还把两个人的医院检测的各种费用,证明,都提交了上去,反正就是要钱。

原告张志强开口道:“我爹都没了,想让我们开谅解书?凭什么?早去哪儿了?现在要两百万,两百万赔偿我们就愿意开谅解书,不然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