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顾晨:正当防卫!无罪!(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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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强害怕被杀,这么长时间来被欺负的愤怒,恐惧全部发泄了出去。”
“在刘彪先拿出来刀的情况下,已经对王永强造成了人身威胁,王永强持剪刀反杀刘彪,最后造成刘彪死亡。”
“所以,我认为王永强完全是正当防卫!!不存在故意杀人,也不存在过失致人死亡,他就是在正当防卫!”
“根据《华夏刑法第二十条》,有关正当防卫的规定如下:”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jian、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王永强无罪!正当防卫无罪!”
顾晨说完了。
现场掌声雷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