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到了现在,蓝玉每每回想起来,都觉得自己太特么冤枉了。

我蓝玉,对你朱元璋忠心耿耿,指哪打哪。

北元余孽是我蓝玉亲自领兵在捕鱼儿海干碎的。

太子朱标能稳居储君之位,我蓝玉作为朱标在军方的头号支持者,怎么也有点功劳吧?

结果呢?

朱标死了,我蓝玉就因为和朱允文尿不到一个裤子里,就该死?

我一辈子没做过任何一件对不起大明的事情,立下的全是功劳,没有触犯任何大明的法律。

就因为要给朱允文铺路,我就该死?

而且我一个人死还不够,还要全家都?

这事落在谁身上,谁都不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