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代言合同(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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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好的,辛苦了施瓦茨先生!”贾飞很喜欢施瓦茨的一点是他很少说废话,经常开门见山,说话也挺简洁,不拐弯抹角,也不啰啰嗦嗦。
贾飞在结束和施瓦茨的通话后,掏出手机,进入自己的电子邮箱,去查看那份合同。他心里有些疑问,耐克找他代言是个什么事。
合同内容很简单,主要就是让他作为耐克的代言人,合同期为一年,这期间他可以享受到耐克公司提供的包括球鞋、球袜等运动装备,代言费是100万美元。
贾飞顿时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个代言。这种代言合同在nba很常见。像耐克啊,阿迪达斯这样的大公司,他们会给超巨出签名鞋,但也会签下一些联盟里的潜力新星,为他们代言,代言费的高低象征着他们对你的重视程度。
对贾飞来说100万美元是笔巨款,可对很多球星来说,这个代言费真的就是毛毛雨。早在2003年,耐克就为当时还是新秀的詹姆斯提供了一份7年8700万美元的代言合同,年均超过1000万美元。
贾飞心想他之所以被耐克看中,有很重要的原因是他获得了今年的全明星扣篮大赛的冠军!要知道这个头衔确实很适合作为卖鞋的噱头。前世他还在读初中的时候,那时候铺天盖地都是卡特的扣篮,他的5佳球。那时候能穿上一双卡特带气柱的耐克篮球鞋简直在班上就是王者一般的存在。
但全明星赛结束也有好几天了,为什么到现在才提供代言合同呢?贾飞猜测或许跟他最近进入轮换有关系。进入轮换说明他有在联盟更多曝光的机会,也有助于他在这个联盟里生存下去,要是一个扣篮王一直守护饮水机,就算签过来也没有什么经济效益。公司都是讲效益的地方,没有效益的事情很少有人会去做。耐克公司作为行业龙头,自然不会签一个随时有可能在联盟消失的扣篮王。
至于为什么合同只有一年,也很好理解,因为贾飞和雷霆的合同只有两年,明年还是部分保障的,还是球队选项,理论上球队可以随时裁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