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省事些,只管把飞剑放出去,不消几息,如同春风化雨,不知不觉,保管他阖门尽灭,尸骸枕籍。

精细点,用“驱神”的法子,分出鼻神冲龙玉,以三寸之身行暗杀之事,一击毙命,了无痕迹。

但前者过于暴戾,唯恐伤及无辜;后者失之琐屑,杀几个地头蛇,无需道士这般费时费力。

而最重要的是,李长安并不确定自己能够在这栋别墅里得到什么,或者说,相较于简单的杀戮,他内心所求要更贪婪许多。

毕竟诛除一二首恶容易,扳倒一个盘根错节的利益集团却要难上许多。

所以道士选了一个最难、最险、也是最笨的法子。

只身潜入。

论及潜入,李长安还是有些经验的。

譬如潜入枯木蛛林,与山蜘蛛撞个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