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明乃是清晨之时踏着山林雨露回到洞府的。

一路上任由湿润的草叶划过脚踝,微凉的叫肌肤泛起浅浅的痒。她以往是不喜欢这种雨后清晨的时候的,幼时她总是喜欢赤足于原野之中肆意奔跑。

而每当遇上这种湿润的天气时,清亮的露珠便会在草叶划过肌肤时带给人带来一种清凉错觉,叫人毫无防备的踏过草丛。

可等她回头之时,就会发觉脚踝已是布满红痕。

湿润的水珠并未软化草叶的单薄,反而为其增添了一丝锋利。

于是回到家中的她没多久便会发觉身上满是细如发丝的红痕,这些伤痕并未渗血,却泛着淡淡的疼痒。

如若再加上汗水一浸,那便是刺痛的厉害。

她属实是不喜欢那种感觉。

在即将进入洞府之中时,她久违的撞见了隔壁从艳红楼回来的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