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菲锦直接出示照片,“早在三年前,乡村振兴,四处都安装了路灯,事发前,已经有工作人员检修过,证实路灯可正常使用。”

接着,对方反对,“你也说了事发前检修,如果事发中呢?于律,请你严谨。”

第二条,于菲锦出示通话记录,“你口中所说,案发时,司机的手机没有电,无法拨叫急救电话,那么,在事发一分钟内,你的当事人接到了一则来自他老板的通话。请看,是接电话,长达三分钟的通话时长。”

对方再次站起反驳,“法官,我的当事人有两部手机,这部手机放在家中备用,出行时带的是另一部手机,而这部手机是公司分发的,那个时间段并没有通话显示。”

同时,对方律师又说道:“我们已经向郭成柱先生调查过,那期间,郭成柱先生打过去的电话,是其他人接通的。”

郭成柱赶紧点头,他紧张的手心都是汗。

“是谁?通话内容是什么?”于菲锦问。

“这件事和本案无关,于律无权知道。”

于菲锦笑了笑,“继续。”

“我问你们,案发时,车中的酒味哪儿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