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且无聊的厮杀仍在继续,前队仆从死完,身披重甲的武士加入战场,战场中间喊杀声不大,兵器和甲胄盾牌相撞的声音却很嘈杂。

战争能使人很快进步,阿墨敏锐的发现了弩手的用途,不让他们再参与射杀仆从,而是专门用来对付有甲目标,还挑出一些射得准的藏在队列后边,专门射杀对面的军将和身穿虎豹的骁勇武士,弓箭对铁甲很无力,强弩却能轻易洞穿,射死一个百夫长就能使一队人没了指挥,射死一个虎豹就能让一群人胆寒,真的太赚了。

骑兵在侧面外围追逐冲杀,虽然人少却能稳稳占据优势,大唐的骑兵不是部落轻骑能应付的。

烦了一直站在后阵的望车上,眼睛看着战场,心思却走了神。

他发现自己错了,以前只要提起吐蕃,总会想到愚昧,残忍,落后,总是下意识的觉得吐蕃一无是处,事实不是这样的。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吐蕃立国近两百年,又怎么会一无是处。

吐蕃王朝腐朽不堪,内忧外患,却仍然有一批死忠在竭尽全力维护它,比如论坎力,这家伙是个近乎完美的统帅,忠贞,铁血,敢战,战略战术都没有任何缺点。

“可惜你运气不好,生在日薄西山的吐蕃,注定只能做个悲情英雄”。

论坎力把压箱底的嫡系派上战场,恰好证实了他的无奈,也证明他对仆从的使用已经接近极限,不敢再肆无忌惮的逼迫部落仆从做炮灰。

步阵放弃了弓箭,对付铁甲最有效的办法是强弩和寻找甲缝和裸露的身体部位。脸贴脸的搏杀残酷但并不高效,前排士卒的体力消耗非常快,安西步阵的高效轮换弥补了这一点,虚脱的士兵被同袍拖到身后,四肢着地爬回后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