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财主,地主家里的佣人、家丁都有卖身契,他们压根不是户籍人口。

想冒充平明来拿粮食,根本不现实。

随后孙传庭又颁布了分田产的规则和纳粮制度。

登记造册后,田产只能耕种,不能买卖,但纳粮却降到了原来大明朝的一到两成。

一亩旱田只需缴纳半斗粮。

按照旱田产量一担来算,相当于二十抽一!

这消息传开,京师震动。

天下还有这等好事?

老百姓也不傻,明朝政令只能到州县一级,乡镇就已经管不到了。

乡间大部分土地也被乡绅、富户兼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