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愣,瞅了他一眼,心想,卧槽,你这上嘴唇一碰下嘴唇的,倒是容易的很啊。那天我不是说清楚了嘛,高于20万我们是不会接受的啊。我刚想再给他解释解释说不行呢,就见bill像生怕我不同意似的紧接着就说道,阿瑟,阿瑟,你别忙着拒绝啊,先听我说,你的意思我知道,我知道的。我是这么想的,你呢,还是出20万,这多出来的6万块就由台湾公司来出,而且我们不占任何的股权,然后呢,公司每个月拿出五千块钱租金给你,油费,过路费实报实销,你看怎么样?

哎,要是这样的话,很不错啊,我不禁有些“噗噗噗”的心动了,不过,这事我还是不能当场就答应他,毕竟这要20来万呢,我还必须得和梓彤商量商量,听听她的意见再说吧。

bill表示同意,说没事,没事,下了班后你和你老婆好好商量一下,我觉得这是最好的办法了,绝对是一举三得的事,你想想,平时你出差用,能节省时间,还有,听说你老婆快生了,到时候用车也方便啊,公司这边呢,反正每个月都要花几千块钱的,倒不如肥水不流外人田了,是不是?不过,到时候你每个月需要提供一些发票来补上这个支出。

嗯,是这么个道理,这还是第一次我觉得bill这家伙说的有道理呢,再加上昨天我和梓彤两人去4s店看了那么一遭,这要是真的想买上一辆自己瞧得上眼的车,不是10万,20万就能轻松搞掂的奥。说句良心话,人家林老板的这款凌志,虽然名义上说是辆二手车,其实也就是辆二手车,呵呵呵,不过人家也确实没有开上多少公里,2万多公里,对一辆车来说,已经算是很少很少的了。据我所知,深圳的一辆的士,每年最少要跑上二三十万公里呢,当然了,家庭用车不能和的士相提并论的。

还有,林老板的这辆车保养的的确是不错,更关键的是这辆车开出去绝对是倍有面子啊,绝对不比宝马,奔驰差到哪里去啊,而且,就在昨天试小轿车的时候,梓彤钻进后排座都有些困难,主要是她个头太大,现在又挺着大肚子,不好进啊,不过,林老板的这辆凌志则完全不存在这个问题,空间足够大。

尽管我的心在狂喜,可是我也不能流露出来啊,对待bill这样的人绝对不能表现的城府太浅,所以,我按捺住激动的心情转而和bill闲聊了起来,我就问他这个老林把车给卖掉了,准备怎么给他老婆交代啊,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啊。

bill诡秘的笑了笑,说,这个简答啊,阿吉不是说了嘛,到时候他就告诉他老婆说车子被人偷去了,他也报了警,但是大陆公安破不了案啊,毕竟广东这个地方乱的很啊。

就这?我有些怀疑,说,他老婆是傻子啊,这么拙劣的借口也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