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离婚出了休妻、和离之外,第三种方式就是义绝。

这就涉及到的官府的责任了,家暴、奸淫、谋害等行为,不限制男对女,或者女对男,都可以告到官府要求判离。biqikμnět

官府一般在接到这种案件之后,会根据律法和具体的过程去处理,一旦有任何民事纠纷牵扯到了夫妻感情,以至于到了离婚那一步,就会被视为“义绝”中的一部分。

经过官府的认定之后,两口子的关系就算是到头了,恢复自由身,如果有一方死缠烂打,不肯离婚,官府还会给予一定的其他处罚。

京兆府倒是没接过这样的案子,一些县府会遇到,比如老公被绿了,老婆被绿了之类的。

不得不说古代就是古代,封建,太封建了,食古不化,不知变通,啥也不是!

看看后世,出轨根本不能作为理由请求离婚,多大个事啊,不就是出轨了吗,不就是给你戴绿帽子了吗,不就是在宾馆被捉奸在床吗,奸夫淫妇又不是同居过日子,名义上不还是你俩是两口子吗,没事,继续过,这都不是事。

像古代如此封建的社会可没有后世那么“开明”,出轨、家暴之类的,官府都管,管的很严。

“快去,去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