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又要写歌?(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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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尼?李宝立居然都把合同给打印好了,岂不是早就已经预谋好的事情。
程希自然乐意。&ldo;写歌没问题,不过我要看到现金。&rdo;
&ldo;只要你把合同签了,这都不是问题。&rdo;
过了会,助理小王把李宝立吩咐的那份合同拿了过来,一式两份,程希和李宝立各拿一份,还有一份副本作为备用。
程希仔细检查了下合同,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妥的地方。确认无误后,在乙方处签署了自己的名字。这份合同算是正式生效了。
当拿着这份合同回到家的时候,程希内心中总感觉合同中有些地方标明的不对。程希又仔仔细细的对查了遍。
其中在合同的第八页中间处的一行小字处标明着乙方需要为甲方创作不限于主题曲的制作,且版权归甲方所有。
程希盯着这个条框思考起来。创作不限于主题曲的制作。
忽然间程希猛的一拍大腿。靠,被坑了。
李宝立这句话摆明的就是让他不仅仅写一首主题曲,甚至全部的主题曲都让他编写甚至可能让他自己给制作出来。